前幾天中南部旅行,在台南待了三天,有些思考已久的問題突然豁然開朗……

其實台南我以前就去過了,但這次不一樣的是,除了待的時間比較長以外,還有兩位在當地久居的朋友陪伴,讓我得以用觀光客以外的觀點,看見更真實的台南。

如一般人所知的,台南的特點是—

有很多特色小吃、有很多特色小店、很有人情味、整個台南市充滿了文化藝術的氣息……
 
這些都對,但這些是表象,而我這次終於清楚看見背後的脈絡。
 
 第一個就是,台南人有一種「優越感」。(朋友的用詞更直接–「自我感覺良好」。)
 
你可以在當地人報哪裏好吃、哪裏值得逛的言談之間,聽出他們對自己身在台南市的自豪;此外則是朋友在當地相處經驗後的抱怨,例:無法融入當地人的圈子、有些人不知人間疾苦,尤其是藝文界...
 
這個優越感從哪來?
 
這源自於它的歷史背景。
 
台南是「古都」。也就是說才幾個世代之間前,台灣的政治經濟中心就在台南。或者,換個更有感覺的說法—
 
台北被稱為「天龍國」;而以前的「天龍國」,沒錯,就是台南
 
如果台南是天龍國,那台南住的會是什麼樣的人?
 
仕紳或是有錢人。
 
什麼是仕紳?
 
就是"有頭有臉"的「知識份子」「權貴」。因而,台南市會充滿文化氣息,也就很合理了。
 
(換句話說,台南並不是個"鄉下"(你看,我就是天龍人),而是台灣除了台北的另外一個「文化核心」。如果沒有了解台南,只從台北看台灣,你就無法真正理解台灣。)
 
而這群仕紳在日據時代,又是最快且接受日本文化最深的族群,因此台南可以說是個 深厚中華文化和日本文化 交融之地。在台南你可以看到不少的日式居酒屋或店家,或是看到日文字被使用。
 
(例:許文龍的日文就很溜,也很擅於使用和日本人的關係,這是台南本身歷史打造的一個基礎。
 
反過來說,許的觀念裡有些理所當然的事,就沒有考慮到立足於鄉下、沒有這些基礎的人的困難。這跟台北人被稱為「天龍人」是一樣的情況。)
 
如果再拿台南跟台北比較,這個特點就更明顯了—
 
簡化的說,台南是「清朝文人」和「日本文化」的混合體,所以台南觀點偏「日本觀點」。(而"台南觀點"則為"南部觀點"的核心)
 
台北雖然也有日本文化,但更受國民黨政府遷台的影響,台北的文化則為「中國近代文化」和「美國文化」,也就是,台北觀點比較篇「美國觀點」。
 
這也就是為什麼北部人如果女兒要嫁到南部去都會考慮再三,因為南部人"家裡「規矩很多」"。
 
清朝文人的傳統價值觀+日本的男尊女卑,而且又是仕紳或望族之後,維持「好名聲」絕對是重要的,當然就少不了「規矩」和「禮數」。
 
(從另一面來看,「好面子」也是台南人的一個特質,不過,似乎台灣人都或多或少有這個特質)
 
 南北兩者的文化差異還反應在另一個特點—
 
台南人很有「人情味」;相較之下,台北人就顯得冷淡許多。
 
但"台南人特別有人情味",反過來其負面的現象,就是台南人....「不守法」。
 
台南市雖然有劃停車格,但由於市區車子根本不夠停,因此很多車子就直接停在黃線、甚至紅線上;此外,三不五時就會看到有人騎摩托車沒戴安全帽,或者摩托車亂騎,甚至逆向.....
 
而我在三天裡,竟然完全沒有看到有任何的交通警察在取締違規,這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之前的文章我還在說台灣人對「法」的觀念很弱,結果這次和朋友聊到台南的治安時,朋友說:"台南的交通事故很頻繁,原因是「大家都不守法」",這剛好證實了我的推測。
 
台南的文化重「關係」而輕「法律」。(關係就是人情)
 
在台南,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很緊密,談起哪家店的老闆是誰,當地人幾乎不是直接認識,至少也都見過。
 
在一個小地方、然後彼此幾乎都認識的情況,你說要發生搶案或偷竊事件其實不太容易,因為你做壞事大家都知道你是誰,偷個東西搞不好還會偷到自己認識的人的...
 
但反過來說,如果有誰違規你要開他罰單應該也很困難,因為如果他說他跟你爸媽很熟或根本就是你小學同學,這個罰單你應該也開不下去。
 
所以"人情越重的地方法律就越弱",因為人們會相信「關係」更甚於抽象的「制度」 概念,這現象舉世皆然,不是唯獨台南如此
 
(日本文化重「關係」,美國文化重「制度」,這也是背後牽引的原因。 )
 
也因而「南部意識」在表達意見的時候,思維往往不是考慮這樣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合不合制度,而是「只要做的人夠多,違法又怎麼!」。
 
挺扁如此、反服貿佔立法院如此、反課綱闖教育部也是如此...先理解這一個思維,再去看台南市議會爆出"藍綠議員都收賄"的現象時,你就不會覺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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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台南還有個特點就是「小日子」。
 
不像台北人重視規模、效率、獲利,為了取得成就而拚死拚活,台南人相對起來沒有什麼野心,很滿意於在一家屬於自己的小小的店裡用心,享受那種自我實現的感覺更勝於賺錢本身....
 
這種思維也許是源自於台南人算是富裕的後代,已經過了「求生存」的階段,進入到「過生活」的狀態。
 
因此台南有種「只想過自己的小日子,別來吵我」的氛圍。
 
放到宏觀來看,全球化競爭產生的壓力似乎與台南絕緣,在台南你根本不用管其他國家的狀態,什麼國家競爭力,那不關我的事。
 
所以後來流行的「台灣意識」(反中、反服貿),本質上就有一種「別來吵我」、「我只要有自己的小確幸就夠了」的味道。
 
(一直以來我都很欣賞許文龍的一些觀念,現在我才知道那是環境和文化的產物,本質上也是"不要管我太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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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重點不是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而在於「你在什麼地方就會產生什麼樣的思維」;台南人出生在台北,你就會有完全不同的觀點,那是環境給你的,不是你自己決定的。
 
此外,人無法看到自己身上的文化,只有在身處和你價值觀不同的環境時,你才有辦法意識到自己原來是什麼。
 
(所以你看到的是我在看台南,但實際上我也在看自己身上的台北文化)
 
但這次台南之旅最大的領悟是,原來台灣是個「雙文化核心」的地方!要先有這個概念,你才有辦法真正了解存在於台灣內部的分裂與衝突,才知道該怎麼去修補這個裂縫,讓接下來台灣走的更好。
 
 
PS.
1.我沒著墨的還有—"台南是二二八事件發生的重要地方"。
 
帶著這樣的知識在事發現場,那種衝擊很難形容。你可以體會當地人的悲憤和過去民進黨不斷衝撞體制這行為裡面的情緒。
 
但這個傷口還是應該要被撫平,這對台灣才是好的,只是....有能力撫平它的,並不是光靠國民黨就辦得到。
 
2.理清了台南的「關係」文化,我認為賴清德"杯葛議員收賄而不進議會"這個面對方式是有問題的。
 
賴清德以清官自視,但這卻剛好陷入中國歷史不斷重複上演的"官場貪污"思維上的死胡同。
 
過去中國百姓之所以歌頌「清官」,就是因為「貪官才是常態」,而過去的中國一直無法根本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問題正出在中國文化重「關係」而輕「法律」(及體制)。
 
歐洲國家不是官員不貪財,而是大家都照法律走,把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都透過法律規定清楚,所以歐洲很少聽到什麼「清官」、「貪官」的說法。
 
這也就是說,要讓議會更好並不是杯葛它這麼簡單,而是要慢慢讓台南人民依附於「法律」,用法律把規則安排清楚、大家也願意遵守,去提升台南全體「法律意識」,這才是解決的根本之道。
 
(因為議會收賄就不想跟它有往來,看似清高的背後,治理下的市民卻不遵守法律,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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