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這個年紀看著 show girl 任意揮灑著她們的"性吸引力",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通常女孩會去當 show girl ,除了覺得好玩,就是為了賺錢。我覺得,當 show girl 本身沒有什麼對不對的問題,但應該很多人沒有意識到─

show girl 工作和一般工作的差異在於,除了賣勞力以外,show girl 還賣"性吸引力"。

一個賣場只要加那一點點"性吸引力",就像一滴蜂蜜會吸來一窩螞蟻,人潮馬上就能吸過來;同樣地,在銷售過程中加入那一點點"性吸引力",男性顧客的購買障礙馬上就會被降到最低點。

以前我們在賣場銷售時,隔壁有攤位就專門用這種"性吸引力"在賣東西。該攤位小姐總是要先精心打扮、在臉上塗塗抹抹後才開始上班,然後利用身體距離、肢體語言、話術技巧,在曖昧之間把東西賣給客人。

當時我不是很喜歡這種銷售技巧,我不想我的人員穿的太花枝招展或給客人不當暗示,但我說不清楚為什麼,我只是感覺如果這樣做,會使人員折損她的價值和未來。

現在回過頭來想就明白了,為什麼使用"性吸引力"會折損這個女性的價值,因為─

"受雇"這件事本身就是賣掉 "part of you" (部分的你). 只是一般的工作主要賣的是 your will (你的自由意志),但像 show girl 這類型工作賣掉的卻包含了 your body (你的身體),至少是你對自己體的控制力。

或者換種說法,當妳在工作上使用"性吸引力"的同時也等於向所有人暗示了" You can be bought." (妳是可以被買到的) ,而這個暗示來自於─

妳今天之所以做這樣的打扮、甚至是部分身體的裸露,並不是出自於妳的自由意志,而是某個人(老闆)的意志。也就是說,妳把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拿去做了交易、賣掉了。

一個東西如果是不賣的,那它在人們心中就像塊寶;但一旦它被標上價格,變成可買賣的,那麼說穿了,它就只是個"商品"(被物化了)。

PS.不過,我不是在貶低 show girl 這個職業,其實我是很喜歡 show girl 的,尤其是身為消費者或者雇主身份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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