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搭捷運看見一個很特別的60幾歲婦人,特別的地方在於她一身精心打扮,不只衣服漂亮、臉上化妝,連頭髮都是吹過的。

 

通常這個年紀的婦人會這樣打扮,是為了出席喜宴或重要場合,不過她的感覺不太一樣,更像是在談戀愛、為了喜歡的人而打扮;因為她的臉上洋溢著某種光彩!這只有在年輕女孩臉上才有,你不會上了年紀的婦人臉上看到....

 

女生過某個年紀以後就失去了光彩,原因在於她們很清楚,自己不再有吸引男生的魅力,因而對戀愛不再抱任何希望。

 

我仔細想想,覺得這是一件很哀傷的事。因為當人失去了對戀愛的希望時,某些生命力也就跟著消失了.....而這不過是社會價值觀給予的枷鎖,真沒道理!

 

我認為,不管你是男生女生、不管你年紀再大,都應該有談戀愛的權利,那是基本人權。如果社會價值觀剝奪了這項權利,就應該有人還給你。

 

所以,即使妳離了婚、即使你是有小孩的、即使妳已經年紀不小了,妳還是應該勇敢談戀愛!妳不必是為了再結婚、不必是為了有個伴找對象,妳可以只為了一份期待、一份刺激、一個體溫、一份新鮮去嘗試,哪怕是虛假、哪怕被說老牛吃嫩草,那又如何!

 

有一天我發了財,我就幫台灣每個阿嬤一人請一個年輕的"專業情人"~

 

人,就是應該充滿生命力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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