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描述Facebook創辦人故事的電影─「社群網站」讓我有些感觸,這邊分享給有創業念頭的人,也許可以讓一些人少走一點冤枉路。

富爸爸這本書鼓吹創業致富,裡面也舉了很多例子,像比爾蓋茲、麥克戴爾、楊致遠....;隨著從工業時代邁入了資訊時代,尤其是網路普及後,創業致富變得更容易,億萬富翁一個比一個年輕,好像充滿無限商機。你只要創造出有價值的公司,將之上市,就可以一躍成為大富翁...

我猜應該很多人心裡有些困惑:「看起來也沒錯,可是總覺得真的要做好像也沒那麼容易,但又說不出來問題是什麼...」

經過這麼多年的試誤摸索,這邊是我的一些看法。

首先,要先了解創業這件事會隨著型態和產業的不同,有不同的難度和風險。

如果你進入的是一個市場已經存在,而且需求不會變動的產業,例如:食品業(這個行業已經存在,而且人要吃的這個需求不會消失),那麼風險就會比較小。再來,如果你在這個產業已經有相當的資歷和專業,例如:你在一家餅乾公司已經做到資深的幹部,或者你爸爸的餅乾公司不想做了,你想接手或者另創一家餅乾公司,那麼這種型態的創業,風險就屬於最小。

反過來看,有風險最小的,當然就有風險最大的。自然風險最大的創業型態,就是1.市場還不存在,而且需求變動很快 2.因為市場還不存在,創業者自然也不會有什麼經驗。而這兩個條件所指的,正是科技、資訊產業,像微軟、Dell、Yahoo、Google、Youtube、Facebook、Twitter...這些都是僅從一個想法、而且是沒有社會經驗的學生創立出來的,富爸爸一書也常以這些為例,告訴我們有無限希望的致富可能。

然而實際上這些例子如果你想效法,其實是很有困難的。

在台灣,你可以做餐飲業做到公司上市(例:85度C),也可以從手機代工延伸到手機品牌(宏達電);然而,在台灣有沒有一個是單憑著好的idea(不是抄來的),從無到有發展起來的?

答案還是有,但是非常非常少(例如:無名相簿,最後被yahoo買下)。這也就是說,台灣本身並不是一個光靠創意就能建立起生意的地方。

這就是富爸爸書裡理論和台灣所處現實的差異所在:
美國(尤其是矽谷)具有非常完整創業平台,而台灣沒有。

電影裡的主角,在會員人數累積到幾萬人的時候,就開始找創投出錢。這時候連賺錢的影子都沒有,在台灣你要找誰出錢幫你繼續發展?但是在美國的創投公司除了出錢入股,還會幫你導入合適的經營團隊,幫你把一個概念轉換成可以獲利的經營模式。所以我們才會看到像google這種創辦人只有技術、完全不懂商業的,到後來公司卻變成了超級賺錢的公司。?(這種專門在事業初期投資的公司又叫"風險創投"公司,因為風險很高。)

除此之外,由於美國這種創業模式發展的非常成熟,有這種創業經驗的人也形成一種獨特的人脈圈,所以你會比較容易找到有過類似經驗的前輩討論。(像電影裡Napster創辦人給主角一些一針見血的建議)這也是台灣之所以一堆電子、資訊上市櫃公司的原因,這批企業主不是從矽谷出來,就是這群人脈的延伸。然而台灣的這個人脈圈卻只僅限於電子、資訊產業,少有像網路公司這種無中生有的人才。

當然還有其他的原因,不過光這兩點就提供了矽谷成為"創意能點石成金"的獨特地方,你把種子栽下,這個地方有足夠肥沃的土地和雨水讓它茁壯;相較之下,台灣就像創意的荒漠,即使你有了種子,也會因為土地貧瘠、雨水不足而枯死。

因此,創業的初步應該先認清你要創業的型態。如果是傳統產業,請教一些前輩有助於降低不必要的風險。但如果你想走的是像google、Facebook這種前無古人的全新產業,那麼建議你不要在台灣,直接在美國開始;不然,多唸點書出國,去矽谷工作建立人脈,那麼至少找不到人出資的時候,還可以透過人脈把公司賣給美國的大公司(像「地圖日記」)。

在台灣要僅靠一個idea、又沒有人脈,想要創業致富,你得運氣非常非常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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