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是對的,先預設就會走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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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星期我才花了一萬元修汽車冷氣。但車拿回來,冷氣會冷,但卻出現了壓縮機做動的時候有怪聲....

 

我當然覺得是修理出了問題,因為之前並沒有這個問題。

 

但老闆解釋,這次修理並沒有碰壓縮機這一塊,而是更換靠近車體的風箱,因為是那邊漏。

 

我想想也對,因為我壓縮機之前換的就是二手品了,而且之前冷氣一直不冷,有可能因為壓力不足,所以壓縮機一直沒出聲音;現在漏洞補起來了、冷媒灌飽了,壓力變大,壓縮機原本的問題就凸顯了....

 

不過,即使我的左腦告訴我這是可能的,但.....

 

「我還是覺得是老闆弄壞的!因為他只顧賺錢,沒有把我的冷氣給真正修好。」

 

你花錢修了一個東西,這個東西修好了,別的東西卻壞了,你還是會覺得自己被敲竹槓了!

 

因為我們之間的立場有「利益衝突」。

 

這種情況下,對方只要有任何動作不如預期,我們就會認定對方是在「作弊」,而對真相視而不見。

 

大巨蛋案看起來就是這個樣子。

 

至於為什麼簽了約,後來又讓廠商可以改東改西.....?

 

這是因為─

 

「如果你發包的案子沒有先切割成,讓每個小區塊都有廠商可以替代時,遇到廠商進行不下去的情況時就會發生─

1.發案方只好配合修改合約,讓案子可以繼續到完成。(因為沒有其他人可以接手了)

或者

2.發案方堅持不修改合約,於是廠商直接倒閉,但案子也完蛋,雙輸。(Benq購買德國西門子的就類似這種情況。)」

 

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大巨蛋真正的問題不是弊案,而是沒有發包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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