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婆給我看一位學生的聯絡簿(照片),很有意思。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某一次的體育課,體育老師請最後的同學幫忙收球,結果這位同學玩到下課,東西放著也不理體育老師就走人了。

於是體育老師就在班級回條上勾選這位同學上課不守秩序。

老婆是導師,遇到這種事件當然要處理。於是老婆就要求學生寫反省日記。

結果學生就在聯絡簿上,用紅筆畫了個漫畫…

內容大概是—

從前:「是皇帝統治。你要我幫你擦腳,我只能乖乖做。」

現在:「是民主時代。你要我收東西,我可以說不要。」

學生:「這是民主時代,每個人都有人權。只要不違法,就不算犯錯。所以我沒有做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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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必須說,雖然有錯字,但那個畫還真的滿有創意的!

不過話說回來,關於「學生主張人權和民主,所以他有權利不做他不想做的事」這個論點滿有道理。

可是如果你真的讓一個學生不想做的事就不用做、不想配合的就不用配合,你應該會教出一個你不想要的人…

所以我覺得這個問題還挺難回答的。

嗯,我花了一點時間仔細思考這個問題。
想出來的答案應該是這樣—

關於「民主」和「人權」是這樣沒錯,每個人都有權利行使他的自由意志、表達自己的意見,任何人都不能強迫。

不過,「民主」有很多層次。而"堅持你有這些權利",只是第一個樓層。

因為不管是個人還是社會都有很多面象,不單純只有民主和人權這件事而已。(例如,你的課業、你的人際關係、你的生涯規劃,還有你將來養家糊口的責任…)

你當然可以堅持你「是對的」、「而且那是你的權利」,但如果你的注意力在這上面停留太久,那產生的問題就是—

"你會錯過很多東西!"

(你可以什麼都不配合,然後什麼也沒學到地過完你的小學階段。
但....我應該為你感到高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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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第一階段,是關於「我」。

"我想做什麼"、"我不想做什麼"、"我喜歡什麼"、"我不喜歡什麼"、"你要聽我說!"…

民主的第二階段,則是「意識到還有"別人"存在」。

"我可以表達我的意見,但別人也有他表達意見的權利"、
"我可以不配合他,他也可以不配合我"、
"但彼此不配合,什麼事也幹不了…"

而民主的第三個階段,則是「傾聽」與「溝通」,然後達成「共識」。

"我相信我是對的,但我也想知道他在說什麼"、
"在我表達我的意見之前,我確定我真的懂他的意思了"、
"我想要的是這個,而他想要的是那個,怎麼做能夠滿足我也滿足他?",
或者,
"雖然不是很滿意,但這是我們能夠共同取得最好的結果,我願意配合。"…

(我是說真的,如果有機會,我真的會在憲法裡加一條"要彼此尊重。")

所以,如果一直停留在第一層,你當然還是對的,只是你會錯過很多、很多、很多…

PS. 如果聯絡簿是我來回,我應該會這樣寫:

「親愛的OOO,

老師非常欣賞你的想法!

就像你有權利不去做你不想做的事,
老師也有"用盡辦法讓你成為一個更好的人"的權利。

所以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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